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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7 日,浙江维康药业(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维康药业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拟对公司及所涉管理层成员作出相应受罚。
维康药业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且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规范类强制退市情形以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董事长占用企业资金超4.55亿元
多位高管因隐瞒事项共同领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显示,早在2024 年 12 月 27 日,维康药业便已经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立案。
事件的起因,为维康药业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忠良组织、指使维康药业以支付工程设备款名义转出部分资金,经工程设备商后,资金最终转至刘忠良控制的个人账户,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案件发生的时间为2020 年、2021 年、2022年、2023 年 1-6 月,各期资金占用期末余额分别为 7811.88 万元、8950.65 万元、14728.07 万元、15121.65 万元,分别占当期净资产的 5.64%、6.35%、10.43%、 10.24%,占用资金总额超4.66亿元。
截至2024 年底,案涉被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维康药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 2020 年-2022 年年报中披露。
不仅如此,2022 年 12 月 5 日起,维康药业曾披露《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注册稿等系列文件,均称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中,正式承认上述募集说明书不准确、不完整。
浙江证监局认为,维康药业已经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拟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 万元罚款;
刘忠良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实施上述案涉事项,涉嫌构成“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行为。同时,刘忠良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是维康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对刘忠良给予警告,并处以 70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 万元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卢卫芳参与实施了案涉资金占用行为,且曾担任公司总经理,离任后仍参与案涉资金支付审批,直接导致信息披露违法,是维康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卢卫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20 万元罚款;
时任总经理、董事孔晓霞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是维康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财务总监王静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是维康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孔晓霞、王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 万元罚款;
时任副总经理、董事吴建明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是维康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朱婷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是维康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吴建明、朱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 万元罚款。
经核算,维康药业及其多位高管被罚资金共计1600万元。
企业多次因违规收警示函
董事长2023年薪酬接近百万
同花顺信息显示,维康药业于2020年8月在创业板上市,主营业务是现代中药及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中西成药、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医疗器械。
据《新京报》报道,近两年,维康药业曾多次因信披违规、违规占用资金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
其中2023年7月14日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刘忠良、孔晓霞、王静和朱婷被出具警示函。具体原因为业绩预告中,该公司归母净利润区间为8030万元至1亿元,而最终公布的归母净利润仅为4444.43万元。
2024年4月18日,浙江证监局对维康药业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原因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维康药业相关年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有关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
2024年5月23日,深交所又对维康药业下发年报问询函,提出十六个问题,重点关注公司上市后业绩“变脸”、实控人长期资金占用、2023年毛利率大幅下滑等现象。
另据同花顺披露信息显示,本次涉案董事长刘忠良出生于1961年,今年64岁。1997年10月至2015年7月担任杭州维康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3月至2015年3月担任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简称“维康有限”)执行董事;2014年11月至今担任丽水顺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年3月起担任维康药业董事长;2021年8月起担任浙江顺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同时,刘忠良还曾历任丽水市第三届政协委员、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副会长、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兼任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道地药材国际贸易联盟执行理事长、中国成长型医药企业发展论坛执行主席。
2023年,刘忠良在维康药业领取的薪酬为98万元,年末报酬及A股持股市值高达22.38亿元。2024年度其薪酬已降低至12.83万元,但当年报酬及A股持股市值金额依然可以达到1438.45万元。
从业绩表现来看,维康药业已经连续两年亏损。2022年至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95.43万元、-14742.63万元和-985.47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20.15%、-1546.42%和-140.50%。
不过,根据维康药业5月22日发布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公司计划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0元(含税)人民币,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988.72万元(含税)人民币。如果按照刘忠良2024年末持股88160400股来计算,其个人本次分红可获益1234.25万元(含税)。
从该公司披露的现任管理层信息显示,曾经于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担任维康药业董事长助理的刘洋,已经于2024年5月任维康药业董事长、总经理,但这位出生于91年的新董事长如何扭转公司亏损颓势?恐怕未来还面临着极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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