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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券业行家
一则法院送达公告,暴露出 国信证券 某营业部总经理代客理财等违规行为。虽然未见对国信证券涉事分支机构的公开处罚,却作为被告被诉至法庭。
千万诉讼公告送达
6月18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简称:沙依巴克区法院)就原告陈某诉国信证券新疆分公司、罗浩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向罗浩男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引起行家注意的,是原告的提出的诉讼请求。其主张两名被告赔偿因违规代客理财给原告造成融资账户损失34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因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违规代客理财给原告造成的874.29万元本金损失及利息,金额9万元的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合计达1228万余元。
公告显示,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举证期满后第3日将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法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由于国信证券新疆分公司并非本次法院公告送达的对象,可以推断,这家有着“律师天团”的头部 券商 ,将采取一切措施,积极应诉。
券商老总无奈“换岗”
关于公告送达的当事人,这个名字行家似曾相识。
今年3月,新疆证监局对国信证券新疆分公司从业人员罗浩男出具监管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因其在从业期间存在操作他人证券账户的行为,违反《 证券公司 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
据财联社此前的报道,当事人系以经纪人身份在国信证券新疆分公司执业。
然而,行家根据中证协历史信息和工商信息发现,罗浩男于2021年8月担任国信证券乌鲁木齐中山路证券营业部(简称:乌鲁木齐营业部)总经理。
这家成立于2011年的网点,2021年参保人员为16名,2022年7月14日注销。
作为“站岗”到最后的营业部老总,在网点关闭后转任经纪人,这“职业跨度”似乎有些“尴尬”。
目前,中证协已“查无此人”,推测是在收到监管处罚后离职注销。
然而,自卸任营业部总经理到离开国信证券,期间接近三年时间。国信证券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离任审计,又为何没有发现问题?直到客户举报和诉讼,这才“后知后觉”?
新疆“分舵”亏损多年
同样发生在国信证券新疆分公司,还有一起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规事件,当事人也已经离职注销。
2024年12月,新疆证监局点名张洋洋在国信证券新疆分公司担任财富一部财富顾问、业务管理部产品经理期间,实际控制并操作他人证券账户进行交易,资金转入合计161.55万元,账面亏损71.64万元。因无违法所得,新疆证监局责令其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新疆分公司目前是国信证券唯一一家设于新疆辖区的网点,2023年参保人员33名。而其业绩数据,在各省区中“垫底”。
2020年,新疆区域的营业收入尚为1,004.42万元,营业利润为73.85万元。从2021年到2023年,创收逐年下降,创利连续为负。2024年,新疆区域营业收入回升至645.47万元,营业利润也由负转正,但仅为9.24万元。
或许,经营压力在客观上加剧了从业人员的“焦虑”,为“铤而走险”违规操作提供了潜在的“土壤”。
然而,频频发生的违规事项,不能简单归咎于包括营业部总经理在内的相关人员道德风险。对分支机构和人员负有管理责任的国信证券,同时暴露出在公司治理中“重考核,轻合规”的“弊病”。
分管高管背负处罚
虽然公开信息中未见针对新疆分公司的罚单,但国信证券因经纪业务多项违规,已经收到了监管处罚。
2024年12月,深圳证监局对国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罚单显示,国信证券经纪业务存在合规管理职责部门之间划分不清晰、部分账户实名制核查管控不充分、第三方合作风险管控防范不足等问题。场外衍生品业务存在为客户违规开展业务提供便利、适当性核查不完善、风险监测管控不完备、内控管理不足等问题。
国信证券在2024年报中披露,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切实整改。整改措施包括通过制度进一步明确合规管理职责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开展账户实名制管控方面的自查和整改,推动系统上线自动提醒和下发持续核查任务的功能,完善自动标识;强化第三方合作风险管控,完善管控机制。
从主要高管来看,自2018年起担任国信证券副总裁的杜海江先生,兼任经纪事业部党委书记、总裁,并且担任中证协经纪与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耐人寻味的是,这位高管名下有一则监管处罚信息,来自其对股质业务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在分支机构收缩和监管穿透执法的背景下,如何建立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合规管理体系,如何平衡前线展业压力与中后台风控要求,将成为国信证券及相关高管的核心命题。
而本次这场金额1200万的诉讼,最终判决如何,或将成为检验国信证券合规建设成效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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